11 July 2011

Change



今天手拿著愛情決勝點考慮半天,後來還是放回架上,
若要說工作七個多月來,學到了些什麼,
以前£3£5對我來說算是完全不會考慮的數字,
現在$99就會讓我猶豫了。

以前在倫敦念書時,
常常一個人跑去HMV逛DVD,總覺得£3一片的老片很划算,
在角落發現自己曾經看過卻早已遺忘的電影,像一種儀式,
用這種方式得到老朋友見面般特別的驚喜。
今天因為忘了帶鑰匙回不了家,所以必須在台北街頭流浪,
讓我發現其實Taipei-->London其實也不是那麼遙遠,

公司附近的誠品音樂館就有$99的DVD,樓上有看不完的書,
多走幾步也有uniqlo可以逛,其實對我來講,
好像也就夠了,剩下的追求,
只剩下對GQ廣告頁上奢侈品的慾望,就像當時走在Bond Street 上的心情。

七個多月前,我告訴自己,給自己一年的時間,
把這邊可以學的都學完,然後就可以離開這棟大樓,
雖然比預期的快了一點,不過也算是達成了70%當初的目標,
禮拜三又要開始新的生活,但這次不設定時間了,
因為這次我發現,設定這種時間沒有多大的意義,
時間到了,你自己會感覺到,那麼,往下一站前進,
沒有人阻止的了你。

今晚坐在路邊等車時,其實我一直感覺很shock,
在台北街頭感受到倫敦的生活,
唯一不變的好像只有自己,但其實自己也早已變了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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